《臺企聯通訊》:政策迭加的影響
P12:政策迭加對臺企的影響 | |
《勞動合同法》促使臺商勞資成本增加,新稅制又將企所稅統一為25%,過去臺商享有的稅收優惠不再,匯出大陸的獲利還要再課徵10%的所得稅,大幅增加臺商的稅負支出,生産成本提升;在這種情形下,臺商獲利可能因此而減少8-20%,毛利低的産業無疑將成首要衝擊目標,如NB、IT硬體和零組件廠,獲利衝擊都在兩位數之上,零售業和食品業者也將跟著受害。
不過,由於各家勞動成本、毛利率各有不同,使用的勞力密集度也各不相同,對於下游使用大量人力的ODM廠,將是衝擊最大的族群,如NB ODM廠、手機ODM廠,由於産品毛利低,在生産成本增加下,將深受衝擊。
至於上游的半導體産業,由於機械自動化比重高,人力密集度比下游産業來的低,融資成本增加相對來的少;勞力密集度不如製造産業來的大,因此,《勞動合同法》對其影響性不如製造産業來的大,不過通路零售業者所享的租稅優惠原先就不如製造廠來的高,變動影響也較小。
另一方面,隨著大陸政府力行環保節能概念,對於環境污染成本高的PCB産業將是重大衝擊,在環保意識下,小型 PCB廠將因缺少資本投資污染處理設施,又難以拿到經營證照下,隨之淘汰,産能也將因而減少,大廠反而成為最大受惠者。
生産成本增加時,多數增加的生産成本,勢必要轉嫁給終端客戶,抑或是增加自動化設備來減少勞力密集度,甚至是將工廠遷移至內地或是越南等生産成本較低的地區。但生産成本要轉嫁實在不容易,以NB ODM廠為例,一方面要力鞏固市佔率,一方面要因應生産成本增加,若要將增加的成本轉嫁至終端客戶,提升産品價格,恐怕不大可能,廠商最後只能自行吸收。因此,在原有産品的毛利受侵蝕下,2008年能否推出深具成長動能的新産品,以帶來較高的毛利,是企業發展重點;倘若企業能推出高毛利又具成長動能的新産品,生産成本的增加必然將隨之被抵消掉。
此外,稅收新政衝擊最大的是屬於「高耗能、高污染、資源性」的臺商出口産業。以紡織為例,目前凈利率都已低到5%以下,以往企業主習慣把出口退稅率算進利潤的一環,如這次稅改紡織業退稅率從13%調降到11%,紡織出口商的利潤5%,縮水到只有3%,比大陸當地銀行的定存利息3.87%還低。
至於製鞋業、金屬加工業等,退稅率更從原先的13%,一口氣降到5%,被調降八個百分點,對不少企業也有影響。
許多臺資企業為避稅,以香港為仲介,他們以為利用香港與大陸簽署CEPA協議,在香港設控股公司,至少可享受5%的租稅優惠。但2008年起這些控股公司如果沒有在香港納稅、沒有員工、沒有辦公室,同樣也被排除在租稅優惠之外。約一半以上的臺灣公司在香港設立子公司,未來這些公司要是不合乎認定標準,都將被當作境外公司,按照一般稅率20%徵稅,其他有和大陸簽署租稅協議的國家如新加坡等,也按照相同標準認定。 一旦臺商企業的大陸子公司因稅負龐大不願意將盈餘匯回,勢必影響到母公司收益,對於每股盈餘將帶來影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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