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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試行)(2006.01.18)

2006-05-17 17:27     來源:     編輯:system


 關於印發《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試行)》的通知 
 
2006-02-06

各區局、保稅聯動區工商局、火炬工商處、大嶝工商處:

  為貫徹落實《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水準的若干意見》及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入貫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跼踀進和服務我省企業發展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相關規定,為進一步明確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有關問題,現將《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的若干意見(試行)


  為貫徹《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水準的若干意見》及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進一步深入貫徹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跼踀進和服務我省企業發展若干意見有關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關於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進一步放寬問題的通知》、福建省經濟貿易委員會、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福州海關《福建零關稅購物中心或購物一條街確定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就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提出如下意見:

  一、允許符合規定條件的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無需經過外資主管部門的審批,由經營場所所在地的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個體工商戶登記註冊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予以核準登記。

  二、臺灣居民個體工商戶的組成形式僅限于個人經營,並不得委託經營。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可以申請從事的經營範圍依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進一步放寬問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福建零關稅購物中心或購物一條街確定辦法》對從事零關稅商品的銷售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四、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申請人簽署的《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的身份證複印件及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複印件(提供原件核對);

  3、申請人在廈門市的暫住證明;

  4、經營場所證明;

  5、經營項目涉及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前置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審批文件資料;

  6、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五、經營者姓名以身份證上的姓名核定,並在經營者姓名後面加注“臺灣居民”字樣。

  六、《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參照《個體工商戶(港澳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的式樣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製(見附件1)。

  七、臺灣居民申請設立的個體工商戶擬起字號名稱或者經營項目涉及前置許可的,可以在設立登記前向登記機關申請個體工商戶字號名稱預先核準。《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的式樣由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參照《個體工商戶(港澳居民)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的式樣統一印製(見附件2)。

  八、除《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及《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外,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登記工作中所使用的其他表格,按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有關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臺灣居民在廈門市申辦個體工商戶設立登記的其他規定,參照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及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有關規定執行。

  十、本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附件:

  1、《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設立登記申請書》(式樣);

  2、《個體工商戶(臺灣居民)字號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式樣);

  3、《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提升民營經濟發展水準的若干意見》(閩委發[2005]9號文);

  4、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工商個字[2004]第190號文);

  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港澳居民在內地設立個體工商戶經營範圍進一步放寬問題的通知》(工商個字[2005]第189號文);

  6、《福建零關稅購物中心或購物一條街確定辦法》(閩經貿商業[2005]222號文);

  7、廈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關於貫徹執行<港澳居民在內地申辦個體工商戶登記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廈工商企注[2004]3號文)

 二OO六年一月十八日
 

(來源:廈門市人民政府網站)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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