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經了解,用地者在辦理使用土地有關程式時,必須具備如下資格材料:有關資質證明(包括企業營業執照);資信證明;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其批復文件;項目總平面佈置圖;如涉及環保、林業等部門行業管理的,還應提供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等。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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