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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進口一種輔料,其他原料國內採購,可否辦理加工貿易手冊?

2005-12-02 10:28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按關于印發《加工貿易審批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1999]外經貿管發第314號)精神,外經貿部門簽發的《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是海關等部門據以辦理加工貿易銀行保證金臺帳相關手續的有效證明文件。對能夠按規定提交各項證明文件和材料,且確有加工復出口能力的經營企業,由加工貿易審批機關審核簽發《加工貿易業務批準證》,並加蓋加工貿易業務審批專用章。海關也應據此辦理加工貿易手冊。但是,所提問題很少見,而且可能有什麼原因,必須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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