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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貿易進口料件內銷如涉及進口配額、登記證管理,企業又無法提供的,海關實施何種處罰措施?

2005-12-02 10:21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有關保稅料件及成品確有特殊原因需轉讓或轉用于生產內銷產品,需報經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批準,由于海關根據外經貿主管部門的批件辦理內銷或者轉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對進口料件徵收稅款及緩稅利息。其中,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實行進口許可證件管理商品的,經營單位還需在規定的核銷期內向海關補交進口許可證件。在規定的核銷期內不能提交上述進口許可證件的,由海關對經營單位處進口料件價值等值以下、30%以上的罰款。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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