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工商稅務

合作所如有人員變動應注意什麼?

2005-12-01 15:38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合作所主要負責人的變動,應經董事會批准,並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合作所因業務需要聘用外方人員,須經中外雙方業務負責人同意,並報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備案。合作所應按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後續教育的有關要求,制定培訓計劃,組織培訓工作,並於每年2月20日前向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報告上年度培訓情況。 





                       責任編輯:齊曉靖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