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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如何交納增值稅?

2005-12-01 15:23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外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應依法繳納增值稅。

  增值稅稅率增值稅稅率:

  外商(一)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貨物 ,除本條第(二)項規定外,稅率為17%。

  外商(二)納稅人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3%;

  1) 糧食、食用植物油;

  2) 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製品;

  3) 圖畫、報紙、雜誌;

  4) 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 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包括金屬和非金屬礦採選産品,農業産品。

  外商(三)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但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外商(四)納稅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稅率為17%。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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