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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如何交納營業稅?

2005-12-01 15:21     來源:     編輯:system


答:

  1)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稅率為3%。

  2)服務業(含代理、旅店、飲食、倉儲、租賃、廣告及其他服務業)、轉讓無形資産(轉讓土地使用權、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商標權、著作權、商譽)、銷售不動産,稅率為5%。

  3)金融保險業稅率為5%。

  4)娛樂業(含歌舞廳、卡拉OK、音樂茶座、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遊樂等),在農村、鄉鎮為5%,其餘地區為  10%。請參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及《實施細則》。




責任編輯:齊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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