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引進生産線 再生資源産業“取經”臺灣
市供銷合作總社副主任、市再生資源行業協會會長卞明明告訴記者,此次是蘇臺兩地再生資源行業協會首度交流,報告雙方再生資源工作現狀,交換發展經驗並探討合作模式及建立資訊交流機制。
那麼,臺灣地區的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為蘇州提供了怎樣的借鑒樣本呢?臺灣再生資源協會理事長張祖恩説,法規制定和技術研究發展是兩大助推器。臺灣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有6大類30余種廢棄物是必須強制回收的,包括廢舊輪胎、廢塑膠、廢金屬等。而一般日用廢品則強制分類,分為資源類(像廢電池)、廚余類(餐廚垃圾)和一般類,居民都需購買專門垃圾收集袋。
同時,臺灣在再生資源利用方面還建有專門基金,法律規定,對那些量很大、含毒、不易回收分解的産品,製造和輸入業者要繳納資源回收處理費。如一台汽車要繳納3000台幣的處理費,所繳納的費用統一進入由政府部門成立的再生資源基金,80%用於這些産品若干年後所産生的廢品的回收和再生,20%用於技術研發和行政、培訓等,從而保障再生資源工作的順利開展。
有了法律保障和資金保障,以及民眾意識的提高,臺灣的很多資源再生技術走在了國際先進水準行列。張祖恩説,目前,臺灣的一般垃圾回收利用率在50%-60%,工業廢棄物回收利用率則為70%-80%,“1998年,臺灣地區每人每天産生的垃圾為1.1公斤,通過再生資源工作,目前,這個數值是0.5公斤”。(記者 陸曉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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