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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商維權“綠色通道”更寬廣

2009-03-09 14:52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張方翼

  兩年之內,兩度首創。

  昨日,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涉臺案件審判庭”正式成立。這是首設“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之後,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大陸涉臺司法審判工作中的又一首創之舉。

  與“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依託涉外民事審判庭不同,“涉臺案件審判庭”將是一個單獨建制的專門審判庭。

  當天,運作20個月的“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結束使命,同時撤銷。作為“涉臺案件審判庭”的鋪路者,合議庭成立以來,有效維護了臺商的合法權益,形成了臺商維權的“綠色通道”。新審判庭的成立,將使“綠色通道”越來越寬廣。

  運作兩年 成效顯著

  漳州是臺胞主要祖籍地,臺商投資集中,在漳臺胞也多。“而且臺商對於大陸法律了解不多,維權能力較弱。”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林貽華説,為臺商創造更加良好的投資環境,正是設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的初衷之一。

  2007年7月27日,以負責涉外案件的民事審判第四庭設立為契機,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及其轄區內龍海、漳浦、長泰等8個臺商較為集中地區的基層法院,在全國率先成立“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合議庭”,專門用於化解涉臺民商事糾紛,維護臺商合法權益。

  其中,中院合議庭主要受理涉臺合同和侵權糾紛案件,信用證糾紛案件,標的在200萬元以上的涉臺民商事案件等;8個基層合議庭則主要受理中院集中管轄之外的涉臺民商事案件。

  近兩年的運作,合議庭共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案件205件,審結160件,審結率78.05%,涉訴標的8472.18萬元;審結案件中,當事人調解撤訴114件,佔71.25%。

  調解優先 事前化解

  為了能讓臺商在較短時間內解決糾紛,避免辦案時間過長帶給企業的不必要損失,“合議庭在立案、審判、執行等環節都儘量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給予優先。”涉臺案件審判庭負責人鄭通斌説,“在臺商投資當地,一般當天即可立案。”

  而在具體辦案過程當中,合議庭也會盡最大可能查清事實、分清是非,促使當事人自願化解矛盾,達成調解。“只要調解比判決對案件雙方更有利,合議庭肯定優先選擇調解。為此,合議庭還有一項特別告知程式,和臺商講清調解的性質、作用,促使他們積極配合調解工作。”鄭通斌説。有時候,為了調解公正高效,合議庭還會邀請專業部門共同參與。

  去年3月,因為倉庫質檢中發現工程品質問題,長泰縣某臺資食品公司對負責承建的某建築公司提起訴訟。合議庭接案後,迅速展開調查,根據事實情況決定對雙方進行調解。“判決也是可以,但是由於涉及標的數額較大,又難以消除雙方矛盾,判決後執行成本高、難度大,臺商也未必能挽回全部損失。”鄭通斌説,理想狀況還是調解,讓建築公司直接對工程進行修復。幾番解釋之後,當事雙方都表示接受調解。隨後,合議庭工作人員多次前往長泰,並主動聯繫當地工程品質監督部門參與案件調解工作,共同審核雙方達成的調解方案。6月,調解工作結束。建築公司按照國家工程品質標準的要求,11月底就完成了倉庫的修復。“多虧合議庭的調解,問題順利解決,我們的權益得到了很好保障,雙方矛盾也消除了。”臺商鄒先生説。

  調解中,合議庭也經常碰到臺商兩岸往來頻繁、參與調解時間相對較少的情況。“很多時候,即使臺商就在大陸,但是由於事務繁雜也會給調解帶來一定不便。”鄭通斌説。如何靈活選擇安排時間,成了合議庭時常考慮的問題。“節假日或工作日的間隙,安排臺商參加調解相對方便些。”去年,調解漳州某臺資房地産公司與廈門某房地産公司合資合同糾紛案中,合議庭就先後4次根據當事人的時間安排,在晚上、中午加班加點召集雙方進行協調,最終促使當事雙方握手言和。“對簿公堂並不是最好選擇。”臺商黃先生十分感激合議庭,“調解時間還能根據我們來定,確實難得。”

  除“面對面”調解外,合議庭還根據案情實際,採用電話聯絡、電子郵件等方式,協調臺商意見。降低了辦案成本,也為臺商節約了大量時間。

  “調解也好,判決也罷,都只是矛盾發生以後採取的解決手段。”鄭通斌説,“事前化解矛盾,一直是合議庭努力的方向。”為此,合議庭建立了與臺企臺商的溝通和聯絡機制。2007年7月開始,全市法院就以合議庭工作人員為骨幹,對臺商進行法律培訓,提供法律援助;從法律角度為臺企臺商依法經營、降低生産成本提出建議;並且根據臺企生産經營的需要,為其提供所需的各類合同範本,增強臺企防範風險的能力。

  此外,合議庭還主動與政法委、臺辦、臺商協會等溝通,共同開展涉臺民商事糾紛的排查調處和訴前疏導工作,最大可能地將矛盾消除在萌芽狀態。

  新庭成立 更加完善

  “合議庭發揮的作用毋庸置疑”,林貽華院長介紹説,“但其受理的案件僅局限在民商事方面,已經無法適應涉臺案件不斷增加的趨勢,也滿足不了臺胞的多元化法律需求。”

  昨日成立的“涉臺案件審判庭”,將集中受理屬於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及智慧財産權等案件,併為臺商提供法律諮詢等司法服務。審判庭的工作人員,一般具備研究生學歷,熟練掌握閩南語,精通臺灣風土人情和相關法律,並熟悉黨和國家的對臺政策。“審判庭將為廣大臺企、臺商和臺胞提供更加全面高效的司法保障,同時,涉臺審判的理論研究也將進一步加強,為今後更大範圍的涉臺審判工作探索經驗。”林貽華説。

  而在去年的《福建法院五年工作規劃綱要》中也提出,加強涉臺審判理論研究,進一步提升涉臺審判品牌,加強涉臺案件審判組織建設,探索建立涉臺糾紛多元化調處機制。

  據了解,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還將在龍海、東山、薌城等地設立相應的涉臺審判庭,受理一審涉臺民商事、刑事、行政等案件。

  “漳州率先成立‘涉臺案件審判庭’,將維護臺商合法權益工作進一步制度化、規範化,為臺企、臺商營造了一個投資興業的‘暖’環境。”全國臺企聯常務副會長、漳州市臺商協會會長何希灝説,“在金融海嘯的大背景下,這也是對臺商共克時艱的積極幫助,會更加堅定他們的投資信心。” (記者 謝賢偉 通訊員 簡三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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