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人大採取措施解決臺商投訴大案、要案、積案
台灣網10月22日北京消息 為落實河南省人大常委會2008年工作安排,做好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報告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以下簡稱“一法一辦法”)情況的工作,河南省人大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省臺辦於今年6月中上旬, 共同組成兩個調研組,分別赴鄭州、洛陽、濮陽、南陽、信 陽、漯河等臺資企業相對集中的省轄市進行了調研。調研採 取了“聽、談、察、報”的形式,即“聽”——聽取所到省 轄市、縣(市、區)人大、政府關於“一法一辦法”貫徹執行情況的彙報;“談”——召開了相關市部分人大代表、臺資企業代表和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參加的座談會,廣泛聽取 各方面的意見;“察”——實地察看部分臺資企業,了解臺資企業的經營情況以及遇到的困難和需政府解決的問題;“報”——集中聽取了省發改委、省商務廳等省直12個部 門,以及省高級法院、省檢察院的情況彙報。通過深入細緻 的調研,了解了臺資企業的現狀以及各地在保護臺商投資方面的成功經驗,傾聽了臺商的呼聲,發現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提出了下一步工作的建議。
7月28日至31日,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四 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一法一辦法”情況的報告。河南省臺辦主任宋麗萍同志列席了會議。
30日上午,河南省人大常委會分組審議了省政府關於貫徹執行“一法一辦法”情況的報告,常委會組成人員充分肯定了省政府的報告,認為報告比較客觀全面,符合實際,反映了貫徹執行“一法一辦法”的情況和取得的成績,實事求是的搜尋了存在的問題,提出的下一步工作措施切實可行。常委們在審議中建議,一是要進一步加大對“一法一辦法”的學習宣傳力度,尤其是對領導層和基層執法人員的宣傳教育要進一步加強,要注重宣傳教育的深度和廣度。二是要抓住目前兩岸關係出現積極變化和沿海産業轉移的有利機遇,以河南省委“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討論活動為動力,加大對臺招商引資力度,充分發揮和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認真吸取 沿海省市的經驗教訓,重點吸引高新技術項目,防止引進落後淘汰和污染項目。三是要進一步改善投資環境,特別是改善投資的“軟”環境和市縣的投資環境。四是加大臺商投訴案件的調處力度,抓緊解決近年來遺留的積案。五是要進一步加強對臺工作的領導,健全對臺工作機構,以適應目前對臺工作的需要。
河南省委書記、省人大主任徐光春同志在閉幕會上,就貫徹落實河南省委八屆八次全會精神和常委會有關議題做了重要講話。他指出,“一法一辦法”貫徹實施以來,河南省全省各級政府及職能部門高度重視臺灣同胞投資保護工作,認真學習宣傳,切實加強領導,積極貫徹落實,吸引了臺灣同胞投資,密切了兩岸經貿聯繫,加深了兩岸同胞的感情。但是,與此同時,仍然存在對“一法一辦法”宣傳的深度、廣度不夠,一些地方貫徹落實“一法一辦法”的自覺性不高,一些對臺商的優惠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一些臺商投訴案件長期得不到解決,臺資企業規模小、科技含量低、産業聯動性弱等問題。目前,兩岸關係出現重大轉機,為做好對臺招商工作提供了難得的機遇。各級領導幹部要適應目前臺海局勢新發展和對臺工作新要求,充分認識貫徹落實“一法一辦法”的重要意義,解放思想,增強開放意識、法治意識、服務意識。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對臺工作的領導,抓好“一法一辦法”的學習宣傳工作,認真組織實施“一法一辦法”。要下大力改善臺商投資環境,進一步加大對臺招商引資力度,正確引導臺商投資領域和産業,建立健全臺商投訴協調處理機制,切實保護臺商在豫投資的合法權益,不斷提高河南的對外開放水準,為加快實現兩大跨越。
為儘快落實河南省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提出的建議和省人大主任徐光春的重要指示,省人大及有關部門擬採取以下措施抓緊落實:
一是河南省人大將根據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提出的建議和意見,反饋給省政府,由省政府責成有關部門儘快落實。
二是河南省臺辦將各地近年來臺商投訴積案和較複雜的案件匯總後,報省人大民族僑務工作委員會,由省人大督促有關市的人大、政府認真處理,儘快結案。
三是河南省各級人民法院已經開始清理全省的涉臺在訴案件,將集中時間限期審理結案,爭取儘快做到全省無涉臺在訴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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