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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建立機制,完善制度

2008-02-03 11:18     來源: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     編輯:張方翼

  為使臺商投訴協調工作能夠穩步推進,再上新臺階,江蘇注重建立機制,完善制度。

 

  一是建立臺商權益保障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領導共同擔任召集人,辦公室設在省臺辦。該省各市和臺商較為集中的縣(市)也陸續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建立起相應的工作機制。

 

  二是充分利用社會資源,組建由專業機構組成的資信可靠的專家智囊團,協助做好臺商投訴協調工作。

 

  三是建立臺商投訴案件通報制度和統計制度,進一步規范臺商投訴協調工作程序。四是建立臺商服務和臺商合法權益保障24小時聯係人制度,進一步加強信息溝通和反饋,以便及時了解和指導全省臺商投訴協調工作。(石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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