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出臺6項財政政策扶持外貿企業出口
為促進在國際金融危機影響下外貿出口持續穩定發展,福州市日前出臺了6項財政政策扶持外貿企業出口。
據福州市介紹,這些財政扶持政策包括:鼓勵企業出口增長:凡2009年全年出口增長的企業,其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35元。凡2008年出口達5000萬美元的大型企業,2009年全年出口與2008年全年出口持平,其存量部分每美元給予0.005元的獎勵;
幫助企業開拓新興國際市場:對參加省市組織的新的境外國際展會的外貿出口企業予以一定的補貼,凡參加展會地點在美國和歐盟國家的,每個展位補助5萬元;展會地點在其他國家的,每個展位補助3萬元,但單家企業最高補助不超過15萬元,共補助100個展位;
加大對外貿出口企業創立出口品牌的獎勵力度:對新獲得國家商務部重點支援和發展的名牌出口産品,每個獎勵20萬元,對新獲得福建省外經貿廳重點支援和發展的名牌出口産品,每個獎勵10萬元;
對於以一般貿易進口的礦砂、礦物燃料、石油、木材、羊毛及銅鉛鋅有色金屬等資源性商品的企業,2009年全年進出口額達到500萬美元以上(含500萬美元)、增幅達到10%的企業,其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1元;對於以一般貿易進口符合國家政策導向的先進設備及生産線,2009年全年進口額達到600萬美元以上(含600萬美元)、增幅達到10%的企業,其增量部分每美元獎勵0.01元。
為幫助外貿企業增強信心,應對當前的嚴峻形勢,福州市還鼓勵外貿出口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降低出口外匯風險;支援外貿出口企業應對國際貿易壁壘。
2008年,福州市進出口總額為203.47億美元,比增9.15%,其中進口67.57億美元,比增6.72%;出口135.9億美元,比增10.4%,繼續保持了穩定較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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