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台灣網-精彩推薦

兩岸消費維權合作 涉臺消費投訴“有門”

2010-10-11 10:20     來源:福建日報     編輯:張蕾

  近年來,大陸游客赴臺遊和臺胞來大陸旅遊都呈現井噴增長,兩岸人員往來、異地工作和學習人數不斷增加,商品貿易更是日益頻繁,兩岸消費維權問題逐漸浮出水面。

  日前,在廈門舉行的第六屆泛珠三角區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高層聯席會議,臺灣消費者保護組織臺灣消費者文教基金會首次應邀參會,會議首次把兩岸消費維權協作作為正式議題,兩岸有關機構積極探討建立全面消費維權協作,適應兩岸交流合作的需要。

  全面協作迫在眉睫

  “兩岸之間缺乏消費維權合作的現狀,是兩岸經濟交流合作的特殊性所決定的。”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教授李鵬説。“隨著這兩年兩岸人員、商務往來日益密切,兩岸開展全面的消費維權合作有明顯的緊迫性。”

  據了解,兩岸“大三通”實行後,大大提高了兩岸貨物流動的效率,特別是兩岸民眾生活消費品貿易的飛速發展:2006年,淘寶網開通“臺灣館”,大陸居民可通過該館購買臺灣商品,目前淘寶網的臺灣用戶支付賬戶平均每日入賬達50萬新台幣;今年,臺灣商品城在大陸各地開始迅速鋪開,如北京的“臺灣印象”、南京“臺灣名品城”等,臺灣商品的展售在大陸各大城市呈現長期化趨勢; 2008年7月,臺灣正式開放大陸居民赴臺旅遊,大陸居民赴臺人數迅速增長,今年預計全年將達150萬人次;2009年7月,臺灣“金管會”開放大陸銀聯卡在臺刷卡消費,從2009年8月至2010年3月末,銀聯卡在臺消費達35億元新台幣,大陸游客每人平均在臺消費近5.8萬新台幣。

  這一切説明,大陸居民在臺灣島內和臺胞在大陸消費都將呈迅猛增長趨勢,必然會引發其消費權益保護等相關問題。更重要的是,不論是在對方旅遊期間的短期停留還是在網路購物,消費侵權維權較難。

  對此,臺灣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説:“海峽兩岸的交流過程中幾乎均與消費者息息相關,以目前現況而論,確有若干現象值得檢討改進。消基會衷心期盼,找出問題,面對問題、解決問題,相信必能改善大陸地區的産品或服務在臺灣消費者的印象,增進兩岸關係。”

  維權協作如何突破

  由於長期隔閡,兩岸間的消費維權規定、機制都不盡相同。兩岸消費維權合作如何突破,海峽兩岸的專家紛紛支招。

  福建省工商局局長陳乙熙認為,在總結閩臺消費者權益保護實踐成果的基礎上,推進泛珠三角區域與臺灣地區消費維權領域合作交流,應從4個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消費糾紛協作處理機制。消費者在泛珠三角區域和臺灣地區的任何一地發生消費糾紛,均可向消費糾紛發生地或消費者居所地的消費者保護組織投訴。由相關的消費者保護組織及時受理、及時移送、及時調解、及時反饋,協力維權。二是建立健全消費資訊共用機制。定期互相通報消費維權工作情況,發佈的相關消費提示或警示、重要聲明,要及時向各消費者保護組織通報。三是建立健全消費警示聯合發佈機制。兩岸消費者保護組織對可能在區域內蔓延的侵害不特定多數消費者權益的事件,要共同研討,適時聯合發佈意見、提示或警示。四是建立健全消費者組織互訪聯絡機制,組織消費者權益保護高峰論壇,探討消費者權益保護和消費爭議管理機制運作中出現的情況、特點及趨勢,共同推進兩岸商業誠信建設,共同構建兩岸和諧、文明、公平的消費環境。

  四川省工商局局長李柏雲建議,兩岸消費者維權組織應在從搭建專門的消費維權平臺、加強消費維權交流、建立消費投訴直通機制、建立消費維權執法協處機制、加大商標保護合作力度等方面開展合作。

  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教授李鵬認為,兩岸消費維權合作應該分為五步走。第一步建立高效的消費權益保障機制;第二步發揮民間消費維權團體的威信力;第三步加強兩岸公權力部門的合作;第四步構建兩岸消費維權的制度性規範;第五步協助構建兩岸商標合作機制。 (記者 賴文忠)

延伸閱讀

訂閱新聞】 

責編信箱:tsfwzx@taiwan.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