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媒:陸銀有望2011年在臺營業
中新網7月26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根據臺“金管會”掌握的資訊,包括中國銀行、交通銀行在內的大陸銀行,已向銀監會送件申請來臺設立辦事處,最快8月可向臺灣“金管會”遞件;銀監會將通知“金管會”,開始受理臺資銀行申設分行案。
根據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早收清單共識,大陸銀行來臺設立辦事處滿一年,可申設分行,大陸銀行最快2010年底、2011年初將有機會登臺營業,屆時臺灣金融市場將呈現新的競爭態勢,臺商將成為兩岸銀行爭奪的業務目標。
“金管會”官員表示,根據ECFA早收清單共識,大陸銀行來臺設立辦事處,有一年等待期後,即可申設分行。大陸銀監會可能等8月ECFA在臺灣的“立法院”完成審查程式後,才核準這幾家陸銀來臺申請案,接著再向臺灣的“金管會”遞件申請。
大陸銀行業要在臺設分行,經營業務,最快可能是2011年底,甚至要到2012年上半年。根據“金管會”訂定的“兩岸金融開放辦法”,大陸將有五家銀行符合資格,包括中國、工商、建設、交通及招商銀行。
此外,有關官員25日透露,銀監會在23日通知臺“金管會”,相關作業程式已完成,可開始受理臺資銀行大陸辦事處升格分行案,“金管會”也將此訊息通知四家臺資銀行。
據悉,已有四家臺資銀行包括合庫、土銀、一銀及彰銀,均已拿到“金管會”的許可函,合庫董事長劉燈城25日已趕赴蘇州,與大陸監理官作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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