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立法鼓勵臺胞投資
“臺胞投資者可採用法律未明確禁止的各種形式在本市投資”——這一充分授權的條款寫入了正在擬訂中的《武漢市鼓勵和保護臺灣同胞投資辦法(草案)》,同時給予臺胞一系列來漢投資優惠。
昨日,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上,市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委員會提交了該草案的調研報告。
草案對臺資企業工商登記、土地使用權、開發荒山荒灘、稅費等方面,規定了大量優惠政策;對臺商就醫、人身及財産保險等方面生活上給予便利;草案還規定了“政府禁止侵害臺資企業經營自主權”等六項禁止性規範。
市人大民宗委主任委員呂盛東稱,該草案根據中央和省人大制定的法律,吸收了武漢涉臺投資的成熟經驗;將有力促進武漢對臺經濟工作發展、保障臺資權益,具有深刻的政治意義。(記者周海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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