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日報:産業創新條例有助臺灣競爭力提升
中新網4月20日電 臺灣《中華日報》20日刊出社論説,臺“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産業創新條例》(産創條例),短期內雖可能造成稅收損失,但傳統産業、內需産業及中小企業將因此大受其惠,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更有助於提升總體競爭力。
文章摘編如下:
“立法院”日前經過冗長的表決,《産業創新條例》終於三讀通過,短期內雖可能造成稅收損失,但傳統産業、內需産業及中小企業將因此大受其惠,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更有助於提升總體競爭力。
過去半世紀以來,政府透過《獎勵投資條例》及《促進産業升級條例》,以租稅減免方式扶植産業,對高科技等資本密集産業的發展,確實幫助良多,但也出現産業結構扭曲及貧富差距擴大。更為人詬病的是,以高科技為主的資本密集産業享有免營利事業所得稅或股本投資抵減結合所得稅優惠,但傳統産業及中小企業卻不減稅,形同變相懲罰,而使競爭條件更加不平等。
以“促産條例”為例,過去十年政府因而稅損達八千五百億元(新台幣,下同),相當於全臺灣2.2年個人綜合所得稅之總和;換言之,如果受惠于“促産條例”的廠商這十年來正常繳稅,全臺灣人民可以2.2年不必繳交所得稅,這有失租稅公平原則,難免會予人獨厚特定産業的印象。
《産業創新條例》通過後,緊接著,營利事業所得稅率將由百分之二十降為百分之十七,傳統産業將是最大的受益者。根據法人圈以上市櫃公司2006年度至2008年度所繳的營業所得稅初步統計,平均繳稅率超過百分之十七者至少超過一百五十家,任一個別年度超過百分之十七者更有數百家不等,特別是平均稅率最高的零售、觀光旅遊、電信服務、原物料、運輸及PC供應鏈等業群,都是營所稅率調降的受惠者。
此外,未來臺灣內部中小企業也將普遍受惠,包括中小企業增聘員工,政府將具體獎勵;企業發展國際品牌、環保産品,追求永續發展者,也能申請政府補助。在招商引資方面,政府將協助回臺投資者取得産業用地,地方政府招商成績亮眼,“中央”也會給予獎勵。
“促産條例”之適用於2009年度結束後,政府原可增加將近一千五百億元稅收,實施“産創條例”之後,公庫非但沒有增加,反而可能損失稅收三百四十三億元,但應該還是值得的。因為,根據財政理論和模型計算,減稅損失如為一千億元,在正常狀況下,兩三年後即可回收一千二百五十億元,亦即有1.25倍的正面效果,兩相對照短空長多。
其次,“産創條例”的租稅優惠,符合政府強化産業競爭力的大戰略,也有助於改善內部投資環境,促進外資或內部企業對臺投資。美商指出,臺灣營業所得稅降至百分之十七,將是亞洲僅次於香港地區的第二低水準,將可吸引更多外來直接投資到臺灣來。
更重要的是,稅收多寡主要看經濟好壞,經濟好壞又與景氣榮枯息息相關,因為大環境改善,景氣恢復,經濟就會變好,稅收自然增多,例如去年臺灣稅收短徵創歷史新高,今年三月則高達一千五百多億元,比去年同期增加百分之五十三,足見只要景氣上揚,即使稅率調降,稅收也會不減反增。
《産業創新條例》有若干問題尚待厘清,相關二十七個子法也有待修訂,並且需有周延的配套措施。但從整體來看,對臺灣未來經濟發展絕對有其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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