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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良民證”證費調降

2010-02-26 08:57     來源:台灣網     編輯:張蕾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當局“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每份證書費250元(新台幣,下同)調降為100元,將依法製作業程式發佈。

  臺當局“內政部”表示,近年因民眾應徵工作需要,登載個人刑事紀錄數據的“警察刑事紀錄證明”(俗稱“良民證”),已成為求職者必備文件之一。

  “內政部”説,由於申請者多為失業、待業等經濟弱勢者,每份證書費250元稍嫌過高,民眾迭有反映希望調降。經協商,臺當局“財政部”同意調降為每份100元,“部務會報”通過後,將依法製作業程式辦理髮布事宜。(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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