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兩大石油巨頭去年13.7億污染費
臺灣中油、台塑兩大業者去年超收民眾13.7億多元新台幣空氣污染費。來源:臺灣《蘋果日報》
台灣網2月8日消息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道,臺灣中油、台塑兩大業者去年超收民眾13.7億多元(新台幣,下同)空氣污染費。臺灣現行油價包含油品空氣污染費,去年中油、台塑共賣出97億升汽油、44億升柴油,向民眾收取27.2億多元空氣污染費,因油品含硫量調降,僅須上繳13.5億多元空氣污染費給臺當局“環保署”。
臺灣現行的油價計算公式中,除計算國際原油價格,也會將貨物稅、石油基金、土壤與水污費、營業稅及空氣污染費等各項稅賦納入。空氣污染費費率共分三級,目前油價中以最貴的第三級費率計算,汽油每升0.19元、柴油每升0.2元。
據臺灣媒體調查發現,兩家業者去年申報的空氣污染費數據顯示,中油、台塑兩業者有七成九汽油及六成四柴油,含硫量分別低於10或30ppm(parts per million,百萬分之一濃度),都以較便宜的第一或第二級空氣污染費費率申報繳費。中油、台塑兩大業者實際僅上繳13.5億多元給臺當局“環保署”,但卻收取民眾27.2億多元空氣污染費,超收約13.7億萬元。如以中油、台塑的髮油量市佔率估算,中油約超收10.86億多元,台塑超收2.85億多元。
以去年兩業者賣出97億升汽油,但超收約9.9億元粗估,民眾平均每購買一升汽油約被超收0.1元,一個開車族若平均每月加200升油,一年就被超收240元。
臺當局“環保署”官員説,依汽柴油成分管制標準規定,明年7月與後年1月後,石油公司生産的柴油、汽油含硫量要從現行的50ppm,降到10ppm,中油、台塑因此兩年前開始著手改善煉油製程,陸續降低油品中的含硫量。
臺灣中油發言人林茂文解釋,含硫量要降低,需投資蓋加氫脫硫工廠,要在加油站銷售上分級去賣油也有困難。台塑石化發言人林克彥也説,台塑提早達到臺當局要求的油品標準,“這些費率優惠還不夠付我們製程改善的差額”。
臺灣大學經濟係教授林向愷批評,企業投入費用改善製程是應盡的社會責任,且空氣污染費是用實際含硫量來收取,業者應將超收費用退給民眾。文化大學經濟係教授柏雲昌也説,業者是代收空氣污染費,“多收的沒有上繳或退回給消費者,就是超收”!臺當局“經濟部能源局”監督油價機制,竟然沒有發現這個問題,實在離譜。消基會董事長謝天仁痛批,“業者等於是A了消費者的錢”。
臺當局“經濟部能源局副局長”王運銘昨響應:“竟有這種事!”空氣污染費應是規定多少就收多少,會對此進行了解。臺當局“行政院”昨也表示將協調“經濟部”,做出合理響應。(高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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