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散佈虐待動物影像者可關一年
據臺灣“中廣新聞網”報道,近年來在網路上時常出現虐待貓狗的殘忍影片,臺當局“立法院經委會”初審通過“動物保護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將惡意散佈虐待動物影像訂出規範,違反者將被處以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並科三萬元以下的罰金。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徐中雄説,過去法律對惡意散佈虐待動物影像的行為並沒有罰則,不過為了遏止這樣的歪風,因此才要修改動保法,讓散佈這樣慘忍影像的人也要受罰。
同案中也明定,流浪動物被補後的留置期,要要延長為12天。另一方面,為避免棄養,法案中也明定,未來買賣、轉讓寵物時如果沒有植入晶片,也將會處以四萬到二十萬元間的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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