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明年將調整“雙減稅”
中新網11月2日電 據臺灣《經濟日報》報道,臺灣明年個人所得稅率及課稅級距將首度出現同步調整的“雙減稅效應”,預估減稅利益達300億元(新台幣,下同),520萬個家庭受惠。適用稅率30%以下的中産階級降稅利益最大,凈所得50萬元以下的家庭減稅31%最多。
臺“立法院”今年4月“修法”,將課稅級距隨物價指數漲幅調整的門坎,自10%降為3%。財政部門估計,從2008年調整課稅級距以來,至2010年時累計物價漲幅可能將超過3%,2010年度綜所稅課稅級距有機會再上調。
此外,明年起,21%以下的三級稅率將各調降1%,明年將首次出現稅率與級距雙調的大減稅現象,並創下連續5年、所得稅年年降稅的紀錄。2009年個人免稅額與標準、薪資、身障扣除額,將分別調高3000元到7500元,明年5月報稅即可享受;2010年級距與稅率的雙減稅效應,則是2011年5月報稅時實現。
臺當局“財政部”指出,2010年是非常特別的減稅年,除綜所稅的三級稅率調降,適用第一級課稅級距的所得凈額,也由41萬元上調為50萬元,減稅利益擴大。
財政部門也初步決定,2010年時只要物價漲幅累計逾3%,不僅第一級距起徵額調升,稅率12%以上的四個課稅級距,也將隨物價上漲而獲得降稅好處,形成“家家都減稅”。加上四課稅級距都調整,估計降稅利益將提高到300億元。本週四“主計處”將公佈10月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是明年是否降稅的關鍵數據。
臺“賦稅署”與“法規會”原本對稅率12%以上級距,應否再配合物價漲幅調整而意見分歧,“財政部長”李述德表示,雖然調整級距會釋放更多減稅利益,但“依法該給人民的減稅利益,就不應該計較”,“財政部”已傾向以2008年度為調整基期,配合物價漲幅達3%規定,2010年再調整課稅級距。
依推算,2010年課稅級距按3%漲幅調整,稅率12%到40%的四級稅率起徵額都會拉高。以最高稅率40%為例,原凈所得逾409萬元需按40%稅率課稅,推算調整後凈所得達421萬元以上者,才要繳40%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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