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合作辦學專門規定亟待出臺
當前,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各領域交流合作日益熱絡。在教育界,兩岸高校、學生及各類民間團體對擴大交流與合作的呼聲漸高,兩岸高等教育(含高等職業教育)相互開放的程度、範圍正明顯擴大、合作持續升溫,合作辦學的時機也趨於成熟。
目前赴臺學習的學生數量還受到一定的限制,臺灣許多職業院校有意在大陸擴展辦學空間。但是,目前兩岸教育機構合作辦學參照執行的是《中外合作辦學條例》,受限頗多。這跟兩岸日益緊密和諧的關係很不協調,也不符合一個中國的原則。當前應抓住兩岸關係正在發生積極變化的契機,推進兩岸教育合作辦學,開創海峽兩岸交流合作的新領域。
臺灣的職業教育經過五十多年發展,不僅在教育體系、目標定位、課程設置、辦學模式、産學結合等方面摸索積累了成功的經驗,而且為臺灣經濟的高速發展提供了重要的人才支撐,具有資源優勢。但這些年來,隨著島內社會生態變化和産業向外轉移,臺灣高等職業教育的優質資源開始出現閒置,急於尋找新的發展機遇。
內地近幾年高職教育發展勢頭良好,尤其是民辦高職學校,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涌現出來,但也存在著一個提升品質的問題。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內地高職院校專業設置更多是財經、文秘等文科類,而理工科方面的比較少,也很少有成規模的或者水準較高的實訓基地。
中共中央在“十二五”規劃的建議中指出,要“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加快教育改革發展,發揮人才資源優勢,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奠定堅實科技和人力資源基礎。”
兩岸職教的互補性很強,在職業教育交流和人力資源整合方面的合作空間很大。兩岸合作辦學可以高等職業教育合作辦學為切入口,這既可以有效地提升大陸職業教育的品質和水準,又可以讓臺灣的高職教育有嶄新的發展空間。兩岸教育資源整合,共同培養21世紀的優秀人才,搶佔文化、經濟發展的制高點,為中華民族的振興、人類的文明進步發展做貢獻,是時代賦予的神聖使命。通過合作辦學,加強文化、思想的交流,能夠縮小政治歧見,為兩岸未來的和平統一奠定基礎。
為了更好地促進兩岸職業教育的交流合作,應抓住機遇,遵循同屬一個中國的原則,專門出臺一個與臺灣職業教育機構合作辦學的文件——如《兩岸合作辦學試行意見》,並在海峽西岸經濟區先行先試,開展臺灣院校或臺資企業在大陸獨資創辦職業技術院校的試點。(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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