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採認大陸學歷初步以97年為界
據“中央社”報道,臺當局“教育部”初步規劃採認大陸41所大學學歷,外界關心是否會溯及既往;“教育部次長”林聰明表示,一切都還要討論,有很多方案,時間點初步規劃為1997年。
林聰明表示,“教育部”將衡酌大陸學校辦學情形以及世界大學評比指標,組成項目小組審議認可學校名冊,暫擬採認範圍以大陸較為績優學校(約41校)作為採認基準,並視實際情形調整。
學歷是否採認追溯方面,林聰明表示,目前各界對於採認大陸學歷是否追溯的看法不一,“教育部”將持續關注社會大眾意見,妥善規劃;初步方案是以1997年為界。
招生對象方面,林聰明表示,初擬方向是公立大學以招收研究生為原則,私立大學則可招收專科以上學生。
收費基準方面,林聰明強調,不能低於私立學校收費基準為原則。招收名額方面,是以全臺大專校院總名額1%為限,經核準招收陸生學校以不超過其名額2%為限。
“教育部”強調,相關採認與招生方式仍在研議階段,需視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修正情形而定。“教育部”將適時對社會大眾公佈相關資訊,並舉辦公聽會,廣徵各界意見。
“教育部”強調,秉持著臺灣優先、維護臺灣整體利益、提升臺灣國際競爭力的前提下,基於“階段性、漸進開放、完整配套”原則,仍以“三限”及“六不”來規劃相關政策及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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