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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榕工作臺胞可評職稱

2012-03-12 10:45     來源:台灣網     編輯:王思羽

  台灣網3月12日福州消息 日前,福州市出臺了惠臺新政,在榕工作的臺胞從今年起可評職稱。

  根據《在榕臺灣地區居民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試點工作辦法(試行)》,在福州市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從事工程、經濟、衛生、農業系列專業技術工作,且未達到大陸法定退休年齡的臺灣地區居民都可以申報。

  據了解,臺胞申報要提供所在單位委託評審函、經過臺灣方面公證機關認證的臺灣地區資格證書、申報材料真實性的個人書面承諾書等7份材料;臺胞在申報後,還要經過資格審核、答辯考核、投票表決、公示確認等程式,才能取得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頒發福建全省統一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台灣網福建省臺辦通訊員 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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