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社會防治“老來窮”
最近,國民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均提案要求給老農加碼津貼,在本月中下旬臺“立法院”新的會期,有望審議臺灣老農提高津貼案子。9月6日,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也首度向外呼籲,要求“立法院”比照老農津貼,修法提高城市老人的敬老津貼和中低收入、低收入津貼。
當前,臺灣65歲以上老人將近250萬人,佔總人口比例近11%。按照聯合國定義,65歲以上人口占總人口超過7%,即稱為高齡化社會。臺當局預計2017年65歲以上老人將達到14%,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到2025年達到20%,邁入超高齡社會。
臺灣社會正在加速老化,由此帶來一系列新的社會問題,其中如何防範、解決老人貧窮問題,使他們免於饑寒恐懼,成為執政者的一項重要任務。
一個社區的“老來窮”樣本
今年83歲的陳奶奶,獨居在臺北市中正區忠勤裏社區,年輕時離婚,兒女歸前夫撫養,然而財稅部門計算其家庭財産時,又將兒女財産包括在內,因此她不符合中低收入老人津貼的申請條件,每月只能領取65歲以上老人的3000元(新台幣,下同)敬老津貼。
3000元對於陳奶奶來説,連吃飯都成了問題。平常她去撿垃圾,多賺點微薄收入,鄰近居民經常捐給她便當(盒飯)。她沒有房子,每個月房租卻要8000元,還好有里長的幫忙,房租部分得到了當地廟宇、慈善團體的捐助。
由於長期的營養不良,陳奶奶身體十分虛弱,時常跌倒,生活無法完全自理,無奈申請了居家照護服務。增加了照護開支,令她雪上加霜,苦不堪言。
忠勤裏里長方荷生告訴導報記者,忠勤裏大約2800戶人家,65歲以上老人超過了1500人,領到中低收入津貼或低收入津貼的只有四五百人,獨居、殘障、低收入戶是貧窮問題最突出的三類老人。
同在這個社區,李爺爺和李奶奶雖然有自己的房子,但年輕時做苦力,年老時根本沒有積蓄,子女同樣做苦力活,除了照顧他們的小孩,沒有餘力贍養老人。兩個老人也因為有房子,不符合中低收入老人的條件,未能申請到這部分津貼,每人每月也只能領3000元敬老津貼,他們到菜市場撿剩菜回家食用,有時還到寺廟領“遊民便當”糊口。
中低收入老人盼刪“排富條款”
在臺灣,與上面提到的幾位老人一樣境遇的大有人在,他們本該領取中低收入津貼或低收入津貼,卻因為家裏有一座房子,或者沒有住在一塊的子女收入合計在內,使他們被排除在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老人津貼之外。
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吳玉琴告訴導報記者,臺灣法令規定,收入較低的老人在領取3000元敬老津貼之外,還可領取3000元中低收入津貼或6000元低收入津貼,但是法令設置了兩項“排富條款”,即家庭財産超過500萬元,或者個人年收入超過50萬元,不得領取這塊津貼。
吳玉琴認為“排富條款”很不合理,例如在臺北市,只要是一間破房子,市價一般都超過500萬元,即便這個老人獨居,沒有任何生活來源,照樣申請不到中低收入津貼,只有3000元敬老津貼。而在個人年收入方面,因為要跟子女收入合計平均,所以沒有分文收入的獨居老人,在繳稅資料上很可能顯示為年收入超過50萬元,不得領取中低收入津貼。
吳玉琴説,臺灣的老農有自己的土地和房屋,也沒有設置“排富條款”,每人每月統一領6000元老農津貼,卻給城裏老人設置了“排富條款”,約有50萬老人因此被 “排富”,明顯對城裏老人不公平。
她進一步表示,老農津貼16年來調漲了3次,如今又醞釀調漲1000元,榮民退養金也將調漲600元,而中低收入和低收入老人津貼17年來沒有調漲過。
吳玉琴透露,臺灣老人福利推動聯盟要趁 “立法院”開議老農津貼由6000元提至7000元之機,要求城市中低收入老人補助也由6000元(敬老津貼加上中低收入津貼)提高到7000元,低收入老人補助由9000元提高到1萬元 (敬老津貼加上低收入津貼);並比照老農津貼,刪除“排富條款”。
臺灣老人的整體經濟狀況
據了解,臺灣近250萬名65歲以上老人當中,軍公教退休人員經濟條件最好,領取100%的退休金,前段時間調漲軍公教人員3%的薪資,他們的退休金跟著漲。
第二部分是退休勞工,他們參保年限夠長的,每月最高可領到退養金4.3萬元,最少的每月領2.5萬元。第三部分是農村老人,每月領6000元津貼,遇到颱風等災害天氣,可申請相應賠償和優惠貸款等。第四部分是老榮民,每月領1萬多元退養金。
第五部分老人是城裏的無業者,他們沒有參加單位職工保險,由個人參與社會保險,如果在2007年以前參加社保的,並且投保期達到40年,每月可領將近9000元,投保時間越短,領取金額越少。在2008年之後,臺當局加發給他們每月3000元敬老津貼,總數約83萬人,其中近12萬人加領了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津貼。
本月上旬在國民黨中常會例會上,臺“內政部政務次長”簡太郎介紹,從2008年到今年上半年,總共有48萬多人次領取了269億元的中低收入或低收入老人津貼,其中有2.5萬人次的行動不便者,累計領取了1億多元的特別照顧津貼,他們是最貧窮的臺灣老人。
高齡社會來臨推動高齡就業
簡太郎稱,歐美先進國家65歲以上老人佔比從7%到14%,也就是從高齡化社會邁入高齡社會,所花時間為50至100年不等,而臺灣大約為24年,老化速度遠遠快於歐美。
受戰後嬰兒潮的影響,1951年臺灣出生人口38萬多人,平均生育率(平均每個婦女生育小孩數量)為7人,為史上最高峰,當年出生人口在2015年將邁入65歲,老人浪潮更加洶湧。
另一方面是少子化逐年明顯,近10年來,臺灣生育率逐年遞減,去年更降至歷史低點,僅為0.895,全球最低。一方面將迎來老人高潮,一方面年輕人越來越少,臺灣老化問題十分突出,“老來窮”由此更加凸顯。
吳玉琴建議在提高津貼的同時,當局要推動高齡再就業舉措。她介紹,在上世紀七十年代,日本就實行了高齡者再就業法律,政府鼓勵企業雇傭高齡者從事半工時半薪資工作,成立了銀發人才中心,媒合老人做力所能及的事,例如照看小孩、修理門窗、澆灌花木、修剪樹枝等,這樣可以讓貧窮老人不必靠撿剩菜為生,從而過上更體面更有尊嚴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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