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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出遊警惕消費陷阱

2011-03-25 15:45     來源:北京晨報     編輯:程軼文

  為促銷推優惠,承諾卻遲遲不兌現;通過旅遊網站訂房卻無故被取消……春光明媚,人們計劃出遊的心又蠢蠢欲動起來,但眾多防不勝防的消費陷阱卻讓遊客們猶豫不決。對此,業內專家支招,遊客應樹立成熟消費觀念,更好地保護自己的權益。

  旅遊消費欺詐等行為屢見不鮮

  遊客小鄭一行人參團遊玩雲南,在大理遊玩時,導遊沒帶遊客去看協議上規定的歌舞表演(自費25元),卻帶遊客去看了其他的歌舞表演、品三道茶、賣扎染布(門票50元),讓他們多花了25元。接下來幾天,過多的購物環節沖淡了旅遊主題,一趟雲南遊下來讓大家大呼上當。

  小鄭的遭遇,許多遊客並不陌生。旅遊消費中的欺詐等行為屢見不鮮,其中既有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也有“香港導遊強迫內地遊客購物”的轟動事件,旅遊市場的眾多消費陷阱困擾著許多想要在春光裏享受旅遊樂趣的遊客。

  業內專家:做成熟的旅遊消費者

  社科院旅遊研究中心副主任劉德謙表示,遊客要想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利益,就要做成熟的消費者,樹立成熟的消費觀念。以圍繞零團費的一些糾紛為例,消費者只看到直觀的團費便宜了,但殊不知旅途中會出現改變行程、多加自費項目等變相牟取更多利潤的環節,讓消費者得不償失。

  在與旅行機構簽訂合同前最好對合同的內容有個全面了解,以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一些不利於自己的條款。另外,在自己的權益被侵犯時,要保存好合同、行程表等相關證據,以便日後向旅遊監管部門投訴,必要時可訴諸法律,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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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服務標準成主要投訴問題

  近日,國家旅遊局發佈的《2010年全國旅遊投訴情況通報》中顯示,2010年全國各級旅遊質監執法機構共接到投訴9942件,比前年有所增加。被投訴問題包括旅遊行程中降低服務標準、旅行社未經遊客同意擅自增減旅遊項目、導遊未盡職責、因航班等交通工具導致行程延誤變更行程等。國內遊是投訴重點,被投訴的品質發生地主要集中在熱點旅遊目的地。(記者 康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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