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質疑柯文哲違法摘除器官 吁柯講明白

時間:2014-11-22 09:11   來源:華夏經緯網

國民黨質疑柯文哲違法摘除器官 吁柯講明白

  國民黨團代執行長費鴻泰與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上午在臺“立法院”舉行“活摘器官?違反現有法律背棄醫療倫理?柯文哲與臺大醫院儘速踹共”記者會。記者洪哲政/攝影 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執行長費鴻泰與國民黨“立委”廖國棟上午舉行記者會,費鴻泰表示,柯文哲醫師究竟有沒有活摘器官,有沒有違反臺灣法令、背棄醫療倫理,臺大沒有不出來講清楚的理由,也須向所有病人作一交待,臺灣“衛生福利部”主管全臺醫療相關業務,須儘快查明。

  費鴻泰説,柯文哲不要用抹黑兩個字就帶過,他請教柯文哲,柯所寫的期刊論文有什麼看法,柯在2000年投稿臨床器官移植國際期刊,內容指對不符合腦死標準的病患,施打兩種藥劑,讓病患心跳停止,這樣做符合臺灣的法令與醫師道德標準嗎?

  他表示,柯又在2008年投稿島內一份醫護管理雜誌,內容寫臺大醫院進行無心跳者器官捐贈的經驗,從1998年2月28日至2005年4月2日,臺大醫院總共執行26例無心跳器官捐贈,摘取52個腎臟與一個肝供移植之用,移植結果良好,但因衍生法律適用問題,所以暫停執行無心跳捐贈等文字。請問柯文哲參與多少例?

  費鴻泰説,這是一個非常嚴肅問題,臺大醫院若不講清楚,到府看診的病患心裏恐怕會七上八下。臺大醫院沒有在選舉,院長不用出來説清楚講明白嗎?包括柯文哲、臺大醫院與臺“衛福部”,都不應説這是選舉的事。

  廖國棟表示,柯文哲在研究論文披露移植的四個案例中,第一位是39歲女性,沒有作腦死測試,沒有證明已腦死或是活人。第二位頭部外傷的46歲男性,也未説明是否已腦死確定有心跳。第三位也是頭部受傷的23歲男性,活人。第四個案例也是頭部受傷的45歲男性,也未作腦死測試,沒有證明死亡,而是活人。

  他表示,這四個案例是柯在臨床研究後所拋出的,從醫生的角度説,今天柯文哲在器官移植研究方面容或有某種成就,但他違反臺灣法律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人體要腦死才能摘取器官,其次,四個案例都是活人,不算是死亡的人,卻以人為方式造成整個心跳停止,判定其已死亡,然後摘取器官,行為違反醫療倫理,希望柯既然作了這樣的研究報告,並在國際期刊披露,面對質疑,應親自出面説清楚講明白。

編輯:范斯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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