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發生兩年多 車廂內仍有骨骸及遺留物
中新社臺北9月7日電 臺灣鐵路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發生已過兩年,事故車廂內近日被發現仍留有罹難者骨骸及遺留物。包括臺當局行政機構、臺鐵管理局在內的多方,先後就此事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
2021年4月2日,臺鐵太魯閣號列車在花蓮一處隧道附近發生重大脫軌事故,造成49人罹難、200多人受輕重傷,臺灣媒體將其稱為臺鐵歷史上最嚴重的行車事故。
今年8月底,臺灣媒體曝出,出事車廂內被人發現仍留有骨骸及遺留物。臺鐵管理局7日介紹,經連日清查,在多節事故車廂共清出168件遺留物,其中以遭受最嚴重撞擊之一的第八節車廂遺留物最多,達94件。遺留物中含證件、合照、手機、衣物等物品。
包括中時新聞網、中央社、聯合新聞網等媒體的報道稱,事故發生兩年後仍未完成車廂清理工作,相關消息引起輿論震驚。臺“行政院”、臺鐵管理局等有關方面先後向罹難者家屬表達歉意,表示將以最快速度將遺物歸還家屬。
過去兩年多來,太魯閣號列車事故的後續處理屢次引起爭議,如善後遲緩、問責不力、改革不足等情況不斷遭到民眾質疑。一些分析人士稱,從太魯閣號事故發生後的處理到善後、追責事宜,無不體現當局及有關部門的相互推諉。直至近日仍有不滿處理結果的人士指出,“價低者得”是臺灣企業承包公共工程的生態,這也使得運輸安全無法從根本上得到保障,最終導致交通安全事故頻發。但事故一旦發生,承包企業將承擔最大的責任,制度的改革往往難以讓人滿意。
據中時新聞網報道,臺當局近日召集相關單位檢討車廂清查遺漏時,又傳出臺鐵管理局及臺“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在“互相踢皮球”。罹難者家屬委任的一名律師受訪時還認為,地方檢察部門當初沒有完整保存證物和完整搜證,也應負起相關責任。(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