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天前,臺灣幾個民間團體再次走上街頭,呼籲給大陸配偶平等待遇。與以往一樣,大陸配偶從各地趕來,不少帶著孩子。這些孩童在隊伍裏格外吸睛。他們懵懵懂懂地看著四週,有的已經睡倒在母親的肩頭,頭上仍戴著“反歧視”的標語。
此情景不禁讓人猜想,參加抗議,在他們幼小的心靈裏,是種下臺灣素以自豪的民主種子,還是埋下多年揮之不去的被歧視陰影?如果再聽聽大陸配偶的自述“我告訴孩子,他和別的孩子是不一樣的,一定要更加努力”,答案不需多説。
2009年以後,大陸配偶待遇確實改善了不少:申請身份證年限從8年改為6年,到臺灣依親居留就可以找工作等。但比照外籍配偶還是有差距,外配4年就可以申請身份證。我們無須爭論有身份證與沒身份證、6年與4年有多大不同,只想探討對於大陸配偶的差別對待到底意味著什麼。
10月中旬,臺南市一位初三女生留下導師污辱媽媽的遺書,憤而跳樓。這是一個陸配的小孩。重傷後的孩子已經無法回顧事實真相。臺南市教育局近日公佈調查結果,認為學校沒有行政疏失。如果導師真的沒有疏失,那是令人更加憂慮的現實——是什麼樣的環境和氛圍,令孩子將老師的教導誤會為對陸配母親的羞辱,不堪忍以至於到走上絕路?
臺南跳樓女生或許是極端個案,但是,可以斷言,在歧視中長大的陸配小孩,不可能完全沒有心理陰影。從這個角度説,歧視性政策帶來的生活不便,是最淺層的影響;對陸配及其子女內心造成的傷害,才是深刻而久遠的。尤其是對孩子的傷害,不僅有違人情事理,更傷及臺灣未來。
坦率説,如果不計過往,以現在每年1萬對兩岸婚姻計算,6年改4年涉及的陸配6萬人左右,真實數字還要更少,因為不少兩岸家庭無意常住臺灣,但歧視政策的影響卻是廣泛的。有歧視性政策,必有歧視性社會。因為公開的制度性歧視,會使民眾認為對某些族群差別對待理所應當,進而侵蝕平等、包容等社會價值。臺南女生跳樓事件就是典型的觀察點。一個孩子在學校留下遺書跳樓,最應感同身受的家長會卻稱之“墜樓事件”,並表示“墜樓事件”已嚴重影響校譽和教學環境,“為免紛擾”希望市府如何如何。這是一個溫情社會應有的反應嗎?
多年前,一家大陸雜誌讚揚臺灣“最美的風景是人”,説不定不少陸配正是受此誘惑千里遠嫁,結果“如人飲水、冷暖自知”。這一群人的傷痛,如同臺南跳樓女生哭泣的媽媽一樣,也許漸漸會被世界淡忘,但是它會給臺灣社會留下一個難以抹去的痕跡,掀開“最美的風景”下偽善的一角。(孫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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