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聯合報》報道,新北市三重區地政事務所日前清查無人繼承土地,發現有名老先生過世已超過半年,名下數筆土地共約5千多平方米,現值超過4億元(新台幣,下同)卻無人繼承,地政所已透過戶政體系嘗試通知家屬,屆時若仍無人提出申請,市府將代為標售,最後無人申領就會充公。
三重地政所主任邱君萍説,不動産所有權人過世之後6個月內,家屬必須申報遺産稅、辦理繼承登記,否則將按公告地價千分之一開罰,每隔1個月加罰1倍金額,最高罰20倍。
地政所每年都會辦理清查,並從4月公告到6月底。去年單一個人最高額紀錄在蘆洲區,市值6億土地迄今無人繼承;今年最高額則在三重區,土地價值4億多。整個三重、蘆洲地區另有143人的310筆土地、66棟建物沒人辦繼承,通常都是因為晚輩對遺産分配談不攏才會擱置。
邱君萍説,其實家屬可以先申辦“公同共有”,事後達成協定再辦理分割繼承,否則除了罰款,不動産會被列管15年,然後公開標售,所得金額存于專戶代保管10年,若無人申領就將歸屬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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