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貨車駕駛員劉振相撞癱懷孕葉姓婦女,判刑2年6月定讞。(圖來自臺灣《聯合報》)
台灣網12月28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駕駛員劉振相2012年6月27日開著大貨車行經臺中市南屯路段,因為疲勞恍神,變換車道時撞上右前方小客車,導致小客車失控翻覆,車內葉姓孕婦淪為植物人,胎兒緊急引産後留有後遺症,而劉男居然還肇事逃逸,被臺中法院在27日依業務過失等罪判2年6月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劉男案發當時要從桃園載貨到雲林,但精神恍惚的他沒打方向燈就變換車道,讓被撞到左後車身的小客車再撞路邊護欄而翻覆,車內懷孕8個月的葉婦頭部骨折、缺氧,就此淪為植物人,而胎兒雖經緊急引産活下來,卻留有呼吸窘迫、肌張力不佳、吸吞不協調等重傷害後遺症,仍在持續復健中。
劉男肇事後不理會其他車輛向他按喇叭、閃大燈,揚長而去,被目擊者記下車號報警。劉男到案後辯稱當時沒感覺到發生車禍,不明白其他車輛向他按喇叭、閃大燈是什麼意思,被法官認為犯行明確,且毫無悔意,依業務過失致重傷害、肇事逃逸等罪判刑2年6月徒刑定讞。(台灣網 李學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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