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彰化陳姓蛇肉店女老闆和已婚張姓男子偷情,5年到汽車旅館開房894次,張妻發現提告並求償150萬元(新台幣,下同)。法官判她應賠償40萬元。
在彰化經營蛇肉店的56歲女老闆,在2003年開店時與店面鄰居的50歲張男認識。因是近水樓臺,2人認識後互有好感,並從2006年7月起偷偷交往,一有時間就相約至汽車旅館,關係不間斷維繫了5年。
2011年6月2人感情生變,而陳女疑為擺脫糾纏,向警方報案稱被張男性侵,但因供述2人的關係“次數不可計數”,張才獲得檢察官不起訴處分。陳女不服聲請再議,仍被臺中高檢署駁回。
兩人的姦情後來則因處分書寄到張男住處被妻子收到才曝光,張妻據此控告陳女妨害婚姻。
審理期間,陳女稱是張男要挾要潑她鹽酸,且張一再以性愛光碟威脅,才會在隱忍多年後忍無可忍下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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