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10月14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27歲的蕭姓男子自導自演綁架案,只為測試父母是否重視他。高雄地檢署今天以蕭男沒有不法意圖,處分不起訴。
高雄地檢署表示,蕭男因父母自幼對他要求較高,常覺得不到父母關愛。為引起父母注意,蕭男今年7月陸續以其他手機號碼傳送“限你們2小時準備300萬贖你們兒子,切記不準報警,否則撕票”、“是不是要切下手指頭給你們看”等短信。
雄檢表示,蕭男除傳送短信,還自拍手指受傷流血的照片給他母親,蕭母因擔心兒子安危報警,警方查出這起自導自演綁架案後,全案移送偵辦。
檢察官發現蕭男並無財務困難,難以認定主觀上有不法所有意圖,僅是單純恐嚇罪,且蕭男是認不受父母關愛,一時失慮情緒失控,才採取激烈手段傳送短信以了解父母重視程度。
雄檢表示,蕭男並無前科,素行良好,事後也取得母親諒解,盡力修補與父母間親子關係,檢察官認為職權不起訴處分為適當,讓蕭男可以自新。(台灣網 朱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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