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日消息 據臺灣媒體報道,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起,亂倫性侵女兒長達10年,至少435次,害女兒産下一子一女,期間女兒不堪身心受創,一度逃家,竟遭鐵鏈囚禁并剪發,連出嫁後仍難逃狼爪。高雄一名檢察官昨痛批:“這是史上最惡劣的淫父!”高雄地院昨在判決書也大罵這名獸父原應為女兒“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依一罪一罰重判1458年,合併執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須接受最長3年強制治療。
據臺當局“內政部”統計,臺灣直系血親亂倫性侵案從2008年728件驟升到去年1052件,而據警察大學一項研究顯示,臺灣亂倫性侵案的黑數是統計資料的9至21倍,這個數字比西方社會多很多。警大的研究指出,主因是臺灣受東方文化思想影響,認為亂倫性侵非常嚴重、不可告人,且加害人常以傳統父權暴力宰制兒女,讓被害人不認為自己是被侵犯,加害父親因此長期施暴性侵。
被害少婦(26歲)控訴,父親從她初二開始性侵她,10年來“至少上千次,根本無法計算。”她回憶第一次是父親騎機車載她到高屏大橋旁農田,父親喝完保力達,摸黑在田裏草地逞獸欲,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打,之後父親只要一時“性”起或喝完酒,就對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險套。
被害人説,父親性侵她後會拿事後避孕藥給她吃,但她被強暴後不到一年,就懷孕産下一名男嬰,當時家人都以為她在外面亂搞才懷孕,但她不敢説,後來聽父親説小孩被送到荷蘭給外國人養。
被害人説,後來父親每隔幾天就性侵她,她初中畢業後開始反抗並一度逃家,但是被父親抓回來,不是毒打,就是將她的頭髮亂剪,防止她再逃跑;父親還曾用鐵鏈把她鎖在房間長達15天,因母親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飯給她吃,她告訴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卻叫她隱忍,以免家醜外揚。
被害人痛陳,父親雖曾答應到她滿18歲就會放手,但直到她19歲嫁人後,父親還持續踢、打,脅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週,就打電話叫她到租屋處或旅社供其逞欲,若不從就威脅要鬧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親擺布。
不料婚後不到一年,她就懷孕産下一女,因屢遭父親性侵,她始終無法確定誰才是女嬰的生父,她內心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婚姻只維持短暫3年,2009年離婚,因無力獨自撫養女兒,於是帶著女兒回老家生活,父親仍持續對她伸狼爪。 赴
直到前年6月被害人認識現在的男友,想要展開新生活,不願再當父親性奴,於是跪地哭求父親:“放過我吧!”不料被痛罵:“去死啦!”斷然拒絕,她心灰意冷,覺得“為了一個禽獸般的父親去死太不值得”,才鼓起勇氣報案。
警方把獸父移送法辦後,獸父否認性侵,還與妻子、母親連手指責女兒亂講話,但檢方採集被害人所生女童檢體,與她前夫及獸父比對DNA,確認女童是獸父亂倫骨肉,去年將獸父起訴。
然而法院開庭時,少婦竟翻供,宣稱“是我不滿父親管太嚴才亂講話。”但合議庭根據她先前指證歷歷,以及DNA比對,確認少婦所言不假,認定她慘遭生父性侵逾435次。
法院考慮獸父犯後毫無悔意,重判20年徒刑,為適用舊法的最高刑度,新法最高刑度則是30年。記者昨聯絡不上被害人及獸父,無法取得響應。
律師許乃丹指出,亂倫性侵被害人到審理時翻供的情況並不罕見,“被害人有時基於親情斬不斷,甚至是其他家人給的壓力,或為了生計被利誘、恐嚇,都有可能翻供。”但法院還是會依據證據斷案。
臺灣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昨説,社會各界除應鼓勵當事人不要隱忍,也應加強性侵害防治倡導。
父性侵女亂倫生子事件簿
2002/07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初二起,屢帶女兒到野外或在車上毆打性侵。
2003/04 女兒16歲産子,獸父謊報男嬰父不詳,送至荷蘭出養。
2004/02 女兒17歲不堪淩辱逃家,遭獸父抓回剃髮,以鐵鏈囚禁15天,後持續性侵。
2006/07 女兒19歲出嫁,獸父竟在女婿家附近租屋,逼女兒到租屋處供其逞欲。
2007/02 女兒20歲産女,2年後離婚;獸父威脅不幫忙養女嬰,持續性侵女兒。
2011/06 女兒24歲另交男友,跪地哭求父親不要再欺負她,反被罵“去死”,憤而報案;來年獸父被起訴。
2013/04 女兒所生之女,DNA鑒定是獸父亂倫骨肉,高雄地院重判獸父1458年,合併執行20年。
臺灣獸父性侵女兒離譜案例
2011/04/13 新北市智障謝男自女兒小一開始,9年內性侵718次,被判刑4739年10月,合併執行16年。
2013/04/01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初二起,性侵逾435次,被判刑1458年,合併執行20年。(此為主文報導案件)
2011/02/11 屏東一名獸父自女兒8歲開始,7年內性侵268次,被判刑1874年,合併執行9年8月。
2011/02/11 桃園鍾男逼11歲養女看A片,性侵210次,被判刑1632年,合併執行20年。
2010/08/03 桃園廖男自2名女兒讀初中開始,在3年內性侵198次,被判刑1139年,合併執行30年。(台灣網 王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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