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中國時報》刊載臺灣康軒文教集團董事長李萬吉文章《愛小孩,不要害小孩》,文章指出,很多孩子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的團體生活,會産生不適應的問題,都來自家庭的教養;許多父母愛孩子,可是要正確的愛,否則就會害了孩子。
全文摘錄如下:
日前新聞報導,臺灣建中校長率領師生110人,利用週末到校掃廁所;臺灣大學也在日前舉辦服務學習成果發表,有學生選擇到海外、離島當志工,卻也特別指出有人選擇在學校“撿垃圾”。
這些打掃環境、垃圾分類,在中小學不是每天都一定要做的事嗎?這些基本的生活教育,不是家裏每天要做的事嗎?為什麼到了高中、大學,還要學校來推動,還成了新聞。曾經,有剛進小學的父母,要求校方不要讓他的孩子參加打掃,因為寶貝小孩在家裏都不做這些事了。
為人父母的都愛小孩,可是愛到不讓小孩做家事,讓小孩睡到自然醒,小孩要什麼就給什麼,小孩在學校受到委曲,就到學校要老師給個交代,甚至出言恐嚇。名為愛小孩、尊重小孩,結果教出生活散漫、不守秩序、沒有禮貌、自我中心、只會要別人尊重,不會尊重別人,成為不受歡迎的孩子,這不就害了孩子嗎?
很多孩子離開家庭,進入學校的團體生活,會産生不適應的問題,都來自家庭的教養,例如:沒有早睡早起的習慣,就會發生上課遲到的問題;沒有生活整理的習慣,就會有書包抽屜淩亂,經常丟三落四的問題;過於自我的孩子,就容易發生霸淩同學,或是被同學排擠孤立的人際問題。這些家庭教養的問題,也就成為學校的教育問題,學校沒做好,以後就會成為社會的成本和負擔。
古人説:“養不教,父之過”。少子化的現代社會,許多父母愛孩子,可是要正確的愛,否則就會害了孩子。怎麼愛?這也是現代父母必須學習的課題。
[責任編輯:周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