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5日起,臺北市警察局在臺北市120個熱點地區加強執法,以達至“行人穿越道上0死亡”的目標。
臺北市警察局局長黃升勇呼籲民眾注意交通安全,並提醒民眾,明年一月起汽車、機車行進間及行人在過馬路玩手機、iPad的“低頭族”,將會被“全面取締”。
依臺灣現行法律規定,行人行走于行人穿越道上,無論有無信號標誌或信號標誌為何,皆有絕對優先通行路權,車輛不得強行通過,違者可處1200元(新台幣,下同)以上、3600元以下罰款;行人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車輛停等禮讓時,也應加快腳步通過,不要在道路上嬉戲、逗留或低頭使用手機等,避免造成車流擁堵。
警方的統計表明,近10年來死亡車禍的原因,第一是酒駕,第二就是駕駛人未依規定禮讓。據臺灣有關方面統計,近五年的死亡車禍事故,平均每年都有12%的死者是行人,今年1到8月已經有160人慘死於車禍。這顯示島內駕駛人普遍欠缺禮讓行人習慣,守法觀念不足。
不久前,聯合報係願景工作室首次針對全臺民眾做出超過20000個樣本的大型民調,發現平均每3人就有2個人過去一週看到車輛或行人違規,比率直逼七成。
面對“駕駛不禮讓”這一守法困境,聯合報發起了呼喚“公路正義”的系列報道,引起積極反響。
11月1日起,全臺灣警方將同步展開取締行動;各地將依轄區特性,分階段由都會區逐步延伸,全面加強執法。警方表示,行人車禍死亡問題嚴重,除了“車不讓人”的陋習,也和部分行人不守規矩、擅闖馬路有關;因此會同時針對違規的車輛和行人,依規定告發。
在臺北市中華路與寶慶路口辦理宣導、取締示範演練及執法作為的黃升勇表示,除要求員警執行本項勤務時,于各行穿道上應擋車讓人,以行人為優先,同時應主動協助年長者及行動不便者安全通行。
家住淡水的謝先生表示,希望通過提倡駕駛“禮讓文化”,形成人人關心行路安全的社會氛圍,大家一起來找回臺灣的“公路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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