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工商時報》報道, 臺當局勞工部門昨日(24日)宣佈,將開放80歲以上老人,只要經巴氏量表評量在60分以下,即可聘請看護外籍勞工,預估將有3.3萬名老人可受惠,最快在今年第3季實施。
現行申請看護外勞的門檻,巴氏量表必須低於35分,或得到醫師團隊專業評量同意書,否則即使高齡百歲也不能請看護外勞。由於大部分醫師評量嚴格,通過難度高,不少家屬仍期待臺當局“勞委會”放寬申請門檻,讓長輩得到照顧。為回應民意,“勞委會”昨日邀請“衛生署”、“內政部”、勞團及學者開會,探討放寬門檻的可能性。
臺“勞委會職訓局局長”林三貴會後指出,各單位達成共識,只要80歲以上老人巴氏量表在60分以下,就可聘請外籍家庭看護工。林三貴説明,根據“衛生署”解釋,巴氏量表0到30分為“完全依賴性病患”,考慮80歲為超高齡民眾,因此放寬巴氏量表至60分,也就是“嚴重依賴病患”,也可請看護外勞。
臺“職訓局外勞管理組長”傅慧芝補充,“勞委會“預估80歲以上巴氏量表符合30分至60分者約3.3萬人,再加上目前已申請外勞看護的80歲以上老人約9萬多人,在52萬戶80歲老人家庭中,已有五分之一家庭可聘看護外勞。
至於外界批評,開放的幅度太小“為德不卒”,“勞委會”解釋,各單位在會中仍認為,申請看護外勞仍應以“不影響長照系統建立”為前提,因此,須以“失能與否”作為主要衡量標準,“年齡”不宜作為唯一考慮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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