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4月23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患有痔瘡的林姓男子夥同醫師,將直腸癌組織混入手術切片,據此向4家保險公司詐取防癌或重大疾病保險理賠,但此舉並未得逞,臺灣高等法院判林男服刑1年10個月。
據臺灣高等法院今天公佈的判決書,林姓男子以新台幣50萬元的代價,請醫師于2008年,為他切除痔瘡,將痔瘡組織及直腸癌組織混放在檢體瓶內,送由醫院進行病理切片檢查。
在驗出直腸癌後,醫師在林男的病歷上做罹癌的不實醫囑。林男于同年6月以不實診斷證明書,向4家保險公司申領理賠,合計2033萬餘元新台幣。4家保險公司察覺有異,拒絕辦理,並報請臺當局司法單位調查。
經審理,臺法院判協助造假的醫師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依詐欺取財未遂、偽造文書等罪,判林男服刑1年10個月。(台灣網 李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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