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行政機構“公平交易委員會”9日舉辦成立20週年慶祝茶會。“公平會”主委吳秀明表示,該會成立20年來,致力於確保市場公平競爭,維護交易秩序,禁止聯合壟斷。
臺灣1992年2月4日起施行“公平交易法”,“公平會”同年1月27日成立,現為臺灣行政機構下轄3個獨立機關之一。“公平交易法”草案擬定之初,臺灣剛從管制型經濟向出口競爭的經濟體轉變。在經濟自由化的進程中,當局為維護市場競爭秩序,避免企業濫用市場力量,決定成立“公平會”,擔負起維護交易秩序與提升市場競爭效率的任務。
據“公平會”提供的資料,近年來,該會大力查處島內物資價格上漲涉嫌聯合壟斷案件,如三大乳品業者聯合調漲鮮乳價格案。在查處重大違法案件方面,最受矚目的是2005年查處島內21家水泥業者聯合壟斷水泥市場案件。
“鋻於‘競爭’是開啟創新、提高生産力以及增進經濟繁榮的鑰匙,更是經濟發展的核心力量,公平交易法各項規範旨在保障競爭機制。”吳秀明説。
針對臺灣半導體記憶體、液晶螢幕、航空貨運及汽車車燈等重要産業大廠因參與國際壟斷組織而遭美歐等經濟體嚴懲,吳秀明説,“公平會”特別成立了項目小組,擬定相關法則,以強化廠商對於國際反托拉斯法的認知,降低違法風險。“公平會”還陸續制定或修正“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公平交易委員會組織法”等法案,並設置經濟分析專責單位,強化案件經濟分析能力。
據介紹,“公平會”每年要處理近2500件案件。農曆新年即將到來,該會正緊盯年節相關商品及服務價格,嚴防聯合壟斷或人為操縱行為。若經查獲,最高可處以新台幣2500萬元罰金。(記者李惠子 陳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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