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6月21日消息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嘉義縣傳出某小學主任涉嫌猥褻11女學童案,嘉義縣府今天傍晚發佈新聞稿表示,已要求學校確實調查,依法辦理,並對於這名主任連續做出有違師表行為,表示遺憾。
嘉義縣府指出,這名小學主任于去年11月首度傳出涉嫌猥褻女學童事件,校方即依據“校園性侵害或性騷擾防治準則”,在知悉事件發生後24小時內通報嘉義縣府社會處,並依校園安全通報臺當局教育主管部門。
報道稱,這所學校在事件發生後,由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開會,組成3人調查小組深入調查,確認為“性騷擾”事件,因此決定對這名主任記過1次、1年內完成心理輔導8至12次,以及接受8小時的性別平等教育等懲處。
不料,嘉義縣府於今年5月27日接獲第2次通報,又有11名女童慘遭這名主任魔爪,經校方與社會處共同處理結果,認定為強制猥褻,由社會處依法提起公訴,進行司法調查;至於教育處則請學校依據教師規定處理。(台灣網 劉海偉)
[責任編輯:劉海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