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7月12日消息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一市民因腳踹鄰居家車,並口有辱罵,日前依毀損、公然侮辱罪遭起訴。
臺中市民黃清輝不滿自家停車位遭佔用,涉嫌用腳踹鄰居林家慶的自家小客車,並辱罵對方是“婊兒子”、“俗仔”、“沒LP”。林某對此提出控告。
黃某稱,沒有踢到對方的車、也沒有用三字經罵人。但臺中市地方法院檢察署表示,現場有錄影光碟證明,將依法起訴黃某。(台灣網 馬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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