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社”報道,環保部門監測資料指出今年9月臺灣地區14個紫外線監測站,測得的紫外線指數達危險等級天數共有62站日,較前2年同期的25站日及20站日明顯攀升許多。
今年7月起,環保部門也同步在福隆、通霄及旗津3處海水浴場監測紫外線,9月資料顯示3處海水浴場達危險等級天數共有34站日,其中旗津危險級天數達21站日,當月幾乎2/3天數的紫外線強度達到危險級。
環保部門預估,10月強烈紫外線照射影響較9月份減少,但部分地區紫外線指數達危險等級天數仍可能出現高值。
據報道,當紫外線指數達危險等級,若民眾在太陽下活動,沒有使用防護措施,僅需短短15至20分鐘,就會對人體皮膚或眼睛等器官造成傷害。環保部門建議民眾在戶外活動時,最好能夠以戴帽子、撐洋傘、戴太陽眼鏡或塗抹防曬乳液等方式避免直接曝曬,並儘量待在陰涼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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