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智慧財産權經濟論壇”2日在廈門舉行,兩岸數百名智慧財産權專家、官員、業界人士就智慧財産權的成果利用和保護展開研討。
2010年,海峽兩岸簽署《海峽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提出雙方應加強專利、商標、著作權及植物新品種權等兩岸智慧財産權(智慧財産權)的創新、應用、管理及保護。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專利管理司副司長張宏説,協議的簽署為兩岸智慧財産權合作進入制度化合作新階段奠定了基礎。大陸受理臺方優先權的專利申請、商標申請、植物新品種權申請、錄音製品版權認證、影視作品版權認證等都大幅增加。
“智慧財産權是創新發展的重要資源,兩岸應加強合作,共同以此推進兩岸經貿的發展。”張宏説。
據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審查業務管理部負責人馬昊介紹,近年來,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和臺灣智慧財産局在審查員交流項目、實用新型審查領域的業務交流等方面取得了長足進展。
“智慧財産權對産業的保護非常重要。”臺灣南臺科技大學校長戴謙説,兩岸應攜手建立智慧財産權保護的常態機制,充分利用智慧財産權的成果,提供全方位、多維度的智慧財産權保護。
廈門市智慧財産權局局長盧琳兵提出兩岸智慧財産權經濟試點的構想。他提出,兩岸可以成立兩岸智慧財産權經濟促進會;共同投資建設兩岸智慧財産權交易運營中心;共同投資建設智慧財産權經濟試點核心區、協作區;在廈門以自貿區先行先試政策,設立專利、商標、版權三權合一的智慧財産權機構,建立快速維權中心,高效實行智慧財産權管理服務與執法。(記者沈汝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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