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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志強:跨年晚會是義務 “財政部長”發言失分寸

2012年11月28日 08:21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臺灣媒體報道,“財政部長”呼籲地方適度舉辦跨年晚會,也不必花大錢放煙火,對此,臺中市長胡志強表示,跨年晚會預算只有700萬新台幣,卻讓中臺灣參與的十萬年輕人,快樂滿足,這不是討好,是義務。他指出,“財政部長”最大任務是開拓財源,而不是斤斤計較,完全失了分寸,失了重點。

  “財政部長”張盛和表示,跨年晚會可以適度舉辦,但不要放煙火,或砸錢請大牌明星,認為地方一方面不節省,一方面叫窮,很矛盾。對此,臺中市長胡志強表示,跨年晚會預算700萬,民間企業也響應,贊助經費,因為如同公益和社會福利,才會獲得企業認同,年年支援市府,連續十二年舉辦跨年晚會。他説,每年中臺灣六百萬人口,有十萬年輕人參與,其中三四萬人來自外縣市,讓年輕人快樂滿足,是政府的責任,不是討好選民,是義務。當局長官不了解也不願意做,是中央失責。其次放煙火,臺中市一年預算不到二三十萬,就是不願意放煙火燒錢。胡志強對期待跨年晚會的年輕人保證,今年一定辦。

  胡志強指出,“財政部長”最大任務是開拓財源,而不是斤斤計較,完全失了分寸,失了重點。

  胡志強表示,近來社會上對臺中市有兩大誤解,他爭取“公債法”修法,不是哭窮,是爭取財政規劃的空間,臺中市有能力賺錢,講了二十幾遍,當局都沒有人聽。其次辦跨年晚會,讓年輕人快樂,當局長官不了解也不願傾聽,相當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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