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媒體報道,壹傳媒交易案將於週二簽約,因涉及高度跨媒體壟斷問題,外界要求主管機關主動介入調查,“公平會”發言人孫立群對此表示,買賣雙方現在尚未簽約,無法確定交易公司、形式,因此須等簽約確認交易內容後,“公平會”才可檢視是否符合結合定義,並通知業者進行申報。
外界質疑,根據“公平交易法”第26條規定,對於違反“公平法”規定,危害公共利益之情事,“公平會”得依檢舉或職權調查處理。不過,孫立群説,目前因尚未正式簽約,買、賣方以何名義、具體上以何種方式,以什麼公司為代表都不確定,“是否違法也尚未知”,因此實際上仍無法介入。
孫立群説,申報案需要在完成結合前得到許可,譬如以賣房子為例,在雙方簽約完畢,到實際過戶之後,才算完成交易程式。因此,需要在簽約之後,才能確認誰在結合案中,才可確認是否需要申報,在完成結合前,要得到“公平會”的不禁止。
孫立群解釋,依照公平法的規定,申報要在交易案簽約確定之後,事業完成結合之前進行,由於這件交易案受到極大關注,因此“公平會”將主動通知買主提出申報,這是與往例不同的情況。
他表示,現在只知道“壹傳媒要賣”,後面有3個主導者,但並不知道代表哪些公司,也還未出現結合動作,因此沒有發生“違法”的情況,“公平會”目前已蒐集相關資料,並預想可能的狀況,希望在簽約後的最短時間內通知業者申報。
孫立群也説,即便簽約地可能在海外,接手壹傳媒的公司、市場都在臺灣,因此同樣將受到公平法拘束。
[ 責任編輯:焦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