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勝文前年“五都”選前之夜遭槍擊案,臺灣高院二審23日開庭,傳喚在押的兇嫌“馬面”林正偉(中),連勝文的委任律師當庭指林從頭到尾都在説謊,法官訊後裁定還押。圖片來源:臺灣《中國時報》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臺灣高等法院23日審理連戰之子連勝文遭槍擊案,連勝文依舊委由律師出庭,由於開槍的綽號“馬面”男子林正偉就是否“誤擊”連勝文未通過測謊,連勝文的律師劉宗欣當庭表示林從頭到尾都在説謊,並強調連勝文在乎的是真相不是刑度,呼籲林正偉坦白從寬;林的律師陳振瑋則以事隔已久,測謊當日林又只睡5小時,質疑測謊不實。
林正偉在槍擊事件被逮後,先後接受臺當局“刑事局”4次測謊,槍支來源部分始終顯示林説謊,但在槍擊對象部分,“刑事局”認為測謊結果無法判定。二審合議庭依連勝文律師要求,委由“調查局”對林正偉測謊,結果針對開槍對象跟槍支來源2大問題,“調查局”認為林正偉都有説謊嫌疑。
合議庭昨(23日)請被害人與被告雙方對測謊報告和量刑表示意見,替連勝文出庭的劉宗欣表示“調查局”的測謊很精準,不需依林正偉律師的提議再傳“調查局”的施測人員到庭詰問,強調連勝文的重點是要求真相不是刑度,呼籲林正偉供出實情,坦白從寬。
林的律師陳振瑋則質疑測謊結果不實,因為案發至今近2年,而且測謊當日林正偉只睡5小時,記憶和身心狀況都不佳,請求傳喚施測的“調查局”人員作證,並指量刑過重,因為即使是殺人既遂,有的也只判10年左右,林正偉是殺人未遂,判18年明顯過重。
本案是發生在前年11月26日“五都”選舉前夕,林正偉在新北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的造勢晚會上衝上舞臺,拿槍抵住連勝文的左臉開槍,子彈不但貫穿連勝文臉頰,還飛入臺下民眾黃運聖頭部,造成連勝文臉部受傷,黃運聖不幸送命。
檢察官認為林正偉是“殺人既遂”求處死刑,但一審板橋地院認為黃運聖部分是過失致死、連勝文部分是殺人未遂,判林正偉有期徒刑24年,檢方不服、林正偉認為判太重,都上訴二審。
黃運聖家屬的律師昨日強調,案發後林正偉不曾向家屬道歉,犯後態度不好,請求合議庭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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