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網3月30日消息 綜合臺灣媒體報道,2008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臺媒體人金恒煒指稱馬英九夫人周美青曾在哈佛大學被警察抓到在圖書館偷報紙,周美青認為所言不實,提告求償。去年10月,臺北地方法院判決金恒煒敗訴,金恒煒須賠償周美青60萬元(新台幣 下同),並登報道歉,金恒煒不服堅持上訴。今天臺“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前年臺灣地區領導人選舉期間,金恒煒于公開場合表示,周美青在美國留學時,曾在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偷竊報紙,並遭警方抓獲。周美青隨即發表聲明否認,並對金恒煒提出民事損害賠償訴訟,求償500萬元及要求登報道歉。
去年10月,臺北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書指出,金恒煒雖於事後表示,相關言論是引用《馬經》一書的內容,不過法官傳訊相關人士,無人能證明《馬經》一書所述周美青偷報紙一事的明確消息來源,而當時哈佛大學燕京圖書館館長也曾公開表示,自己在任期間,從未接獲有任何人偷竊館內書報的消息。臺北地方法院以金恒煒無法舉證所言屬實為由,一審判決金恒煒敗訴,金恒煒須賠償周美青60萬元,並應在臺灣《自由時報》、《中國時報》、《聯合報》、《蘋果日報》頭版刊登道歉啟事。
金恒煒敗訴後不滿判決結果,堅持上訴。事隔6個月,今天臺灣“高院”二審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金恒煒必須賠償60萬,不過全案還可上訴。(台灣網 陳佳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