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左)18日由法警押解,戴手銬、拿著整袋資料登上警備車,到臺北地院出庭;這次他改變訟訴策略,要求法官速審速結。圖片來源:臺灣《聯合報》
中新網3月19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北地方法院18日審理陳水扁弊案,陳水扁改變訴訟策略,從原本的百般拖延,變成希望速審速決,一口氣要求傳訊四十名證人,還為了加開庭期或一次多傳幾位證人,和審判長抬杠。合議庭有意見,陳水扁在法庭上面露不耐地説:“那要拖到什麼時候?”
公訴檢察官只要求傳喚一名證人,就是陳水扁岳母吳王霞,檢方希望吳王霞到庭,證明陳水扁對借用吳王霞賬戶的事是否知情。
合議庭認為扁和律師團聲請傳喚的證人當中,李登輝、連戰、馬英九、蔡朝明及越方如都沒有必要傳喚,另兩名秘密證人,扁律師團沒有具體指明,無從傳喚,因此同意共傳訊包括吳王霞在內的三十四名證人,本月二十六日開始分批傳訊。
昨天庭訊,陳水扁仍維持“打李嗆馬”戰術。他質疑李登輝挪用機要費,支付鴻禧山莊的水電費及打小白球的費用,批評馬英九的家裏私用,如女兒的消費、買女用內衣及小狗“馬小九”的診療費,都是用特別費支出。
陳水扁也不改爆料個性,指起訴機要費案的檢察官陳瑞仁,竟然在就訊李登輝後,接受李招待吃飯。
對此陳瑞仁説,陳水扁又在轉移案件焦點,當天以證人身份訊問完李登輝後,李善意邀他與檢察事務官一起用便餐,其間談論李登輝年輕時經歷,是“聽長輩講故事”。
特偵組昨天也有偵查行動,傳喚燁聯董事長林義守和廣達集團財務長李杜榮,調查企業人士錢進扁家的情形。重要的進展是,特偵組昨天傍晚終於發佈新光醫院前副院長黃芳彥的通緝令,並撤銷他的旅行證件。檢方認為黃芳彥幫扁家“處理”兩億八千萬元鉅款和藏匿價值一億元的珠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