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12日通報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已同意將在臺灣地區已上市20年以上的臺灣産中藥材註冊申請的受理和審批,委託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同意將臺灣地區生産的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産品備案,委託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實施,同時對委託備案的産品實行目錄管理。
這些政策的發佈,也標誌著福建成為國家唯一一個獲得對臺灣地區部分進口“三品一械”産品進行審評、審批和備案許可權的省份。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對外表示,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大力支援和積極指導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報送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臺灣地區産進口中藥材受理審批實施方案》、《委託福建省局開展原産臺灣地區的部分第一類醫療器械備案工作方案》目前也已獲批。
該負責人還透露,對於涉臺審評、審批、備案的相關工作流程,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註冊處(中藥民族藥監管處)、醫療器械監管處、政策法規處等相關職能處室也基本準備就緒,行政服務大廳也已專門開闢窗口進行受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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