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發展委員會主委”管中閔17日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是非常討好的政策,推動的決心沒有改變。
臺灣“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17日上午審查國民黨籍“立委”呂學樟等人提案將“行政院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暫行條例第21條條文修正草案”延長施行期限至2016年1月31日止,配合“組織法案”審議進程,使新機關完成相關配套作業。管中閔列席備詢。
管中閔會前受訪表示,“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草案”(簡稱“示範區草案”)已經送到“立法院”,尊重“立法院”的審議。
他表示,“發展委員會”推動“示範區特別條例”的決心沒有變,而且它是非常討好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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